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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财政局关于对咸宁市中心医院神经电生理设备采购(二次)政府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6      公告类型:处理决定

咸宁市财政局关于对咸宁市中心医院神经电生理设备采购(二次)政府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26 16:51发布单位:咸宁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咸宁市中心医院神经电生理设备采购(二次)政府采购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湖北迈蒂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2栋15层6室

被投诉人:武汉高达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咸宁大道93号

三、基本情况

咸宁市中心医院神经电生理设备采购(二次)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ZZX-202312ZC-128001),该项目投标供应商湖北迈蒂斯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2月2日在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参与“咸宁市中心医院神经电生理设备采购(二次)项目”不见面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项目,评审谈判小组在对该公司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中错误的将该公司作废标处理,理由是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信用中国”截图。2月6日投标人就废标处理结果向武汉高达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因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咸宁市财政局提起投诉,经对投诉材料进行审查,于2024年3月15日依法受理。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一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局认定投诉人投诉事项成立。现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对评审专家年度履职评价扣5分并暂停评审活动6个月的处理。并将书面材枓报送省财政厅予以相应处理。
2、 “咸宁市中心医院神经电生理设备采购(二次)项目”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当事人如对上述行政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咸宁市人民政府或湖北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咸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五、其他补充事宜

咸宁市财政局

2024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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