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次数: 892】 发布时间:Jun 17, 2016
1. 评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先对评标价得分初步排序前三名的投标文件按第2.1款规定的标准进行初步评审,如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排序依次递补并进行评审,直至评出三名中标候选人,若完成该标段所有投标人的评审仍不足三名的,则只评审出合格的相应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的方法见招标文件
2. 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标准
(1)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见招标文件
(2)第一个信封资格评审标准:见招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根据第2.1.1项及2.1.2项的标准对第一个信封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以上两项均通过初步评审的,即第一个信封的投标文件通过了评审.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的投标人进行第二个信封的投标文件评审
2.1.2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标准
(1)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附表
(2)第二个信封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附表
评标委员会根据第2.2.1项及2.2.2项的标准对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文件的第二个信封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以上两项均通过初步评审的,即第二个信封的投标文件通过了评审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附表;
(2)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附表
3. 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招标文件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④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3.1.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合理说明或者不能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3.2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
(2)按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
(3)按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3.3.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4 评标结果
3.4.1除招标文件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附表规定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4.3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3.5 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后,召集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3.6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3.6.1按照详细评审标准确定得分排名前三名的投标人后,按照《湖北省高速公路施工招标信用奖惩暂定规定》,对评分排名前三名的投标人评分再做如下调整,并根据调整后的评分重新排序确定最终的中标候选人的排列顺序:对近两个年度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连续两年被湖北省列为AA级的投标单位,将其评分提高0.5分计算最后得分;对近一个年度的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被湖北省列为AA级、A级和B级的投标单位,其评分不予调整;对近1个年度的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被湖北省列为C级的投标单位,将其评分降低0.5分计算最后得分;未列入近一个年度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定的单位,且在交通运输部近一个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试评价等级评定为C级的,将其评分降低0.5分计算最后得分;其他单位,其评分不予调整.(本条款适用于公路土建工程、机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3.6.2其它内容见评标办法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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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 |
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的方法 |
评标价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招标人可采用的方法: □投标人在____年度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信用等级也相同的,以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以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较先的投标人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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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1) |
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参加开标会 |
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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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标段投标 |
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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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能正常打开(采用电子方式评审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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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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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签署 |
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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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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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格式、内容 |
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字迹清晰可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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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投标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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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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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投标文件制作 |
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采用纸质方式评审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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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 |
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采用纸质方式评审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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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 |
第一个信封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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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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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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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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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
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符合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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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单位投标 |
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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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身份 |
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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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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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1) |
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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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格式、内容 |
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字迹清晰可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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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①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②投标函中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报价保持一致; ③投标报价不低于其成本; ④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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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未对招标人发布的固化清单中的固化内容做修改; ②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及安全生产费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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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期限 |
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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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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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义务 |
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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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形 |
不存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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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2) |
第二个信封资格评审标准 |
财务状况 |
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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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 |
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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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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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
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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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程师 |
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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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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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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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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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评标价:100分 其他因素分值均为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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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系数,在第一个信封开标现场,该系数由现场随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从 、 、 (系数)中随机抽取,评标价平均值乘以现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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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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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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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施工组织设计 |
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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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
项目管理机构 |
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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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
评标价 |
100分,其中: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1.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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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
其他因素 |
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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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 |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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